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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和合本
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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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20:14 惟有婦女、孩子、牲畜,和城內一切的財物,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耶和華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你可以吃用。
申 20:15 離你甚遠的各城,不是這些國民的城,你都要這樣待他。
申 20:16 但這些國民的城,耶和華你神既賜你為業,其中凡有氣息的,一個不可存留;
申 20:17 只要照耶和華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
申 20:18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 20:19 「你若許久圍困、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不可砍伐。田間的樹木豈是人,叫你糟蹋嗎?
申 20:20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砍伐,用以修築營壘,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直到攻塌了。」
申 21:1 察究見殺者之例
申 21:1 「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的地上,若遇見被殺的人倒在田野,不知道是誰殺的,
申 21:2 長老和審判官就要出去,從被殺的人那裡量起,直量到四圍的城邑,
申 21:3 看哪城離被殺的人最近,那城的長老就要從牛群中取一隻未曾耕地、未曾負軛的母牛犢,
申 21:4 把母牛犢牽到流水、未曾耕種的山谷去,在谷中打折母牛犢的頸項。
申 21:5 祭司利未的子孫要近前來;因為耶和華你的神揀選了他們事奉他,奉耶和華的名祝福,所有爭訟毆打的事都要憑他們判斷。
申 21:6 那城的眾長老,就是離被殺的人最近的,要在那山谷中,在所打折頸項的母牛犢以上洗手,
申 21:7 禱告(原文作回答)說:『我們的手未曾流這人的血;我們的眼也未曾看見這事。
申 21:8 耶和華啊,求你赦免你所救贖的以色列民,不要使流無辜血的罪歸在你的百姓以色列中間。』這樣,流血的罪必得赦免。
申 21:9 你行耶和華眼中看為正的事,就可以從你們中間除掉流無辜血的罪。」
申 21:10 納被擄婦女為妻之例
申 21:10 「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交在你手中,你就擄了他們去。
申 21:11 若在被擄的人中見有美貌的女子,戀慕他,要娶他為妻,
申 21:12 就可以領他到你家裡去;他便要剃頭髮,修指甲,
申 21:13 脫去被擄時所穿的衣服,住在你家裡哀哭父母一個整月,然後可以與他同房。你作他的丈夫,他作你的妻子。
申 21:14 後來你若不喜悅他,就要由他隨意出去,決不可為錢賣他,也不可當婢女待他,因為你玷污了他。」
申 21:15 勿以所愛廢冢子
申 21:15 「人若有二妻,一為所愛,一為所惡,所愛的、所惡的都給他生了兒子,但長子是所惡之妻生的。
申 21:16 到了把產業分給兒子承受的時候,不可將所愛之妻生的兒子立為長子,在所惡之妻生的兒子以上,
申 21:17 卻要認所惡之妻生的兒子為長子,將產業多加一分給他;因這兒子是他力量強壯的時候生的,長子的名分本當歸他。」
申 21:18 待逆子之例
申 21:18 「人若有頑梗悖逆的兒子,不聽從父母的話,他們雖懲治他,他仍不聽從,
申 21:19 父母就要抓住他,將他帶到本地的城門、本城的長老那裡,
申 21:20 對長老說:『我們這兒子頑梗悖逆,不聽從我們的話,是貪食好酒的人。』
申 21:21 本城的眾人就要用石頭將他打死。這樣,就把那惡從你們中間除掉,以色列眾人都要聽見害怕。」
申 21:22 「人若犯該死的罪,被治死了,你將他掛在木頭上,
申 21:23 他的屍首不可留在木頭上過夜,必要當日將他葬埋,免得玷污了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為業之地。因為被掛的人是在神面前受咒詛的。
申 22:1 應守之數例
申 22:1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羊失迷了路,不可佯為不見,總要把他牽回來交給你的弟兄。
申 22:2 你弟兄若離你遠,或是你不認識他,就要牽到你家去,留在你那裡,等你弟兄來尋找就還給他。
申 22:3 你的弟兄無論失落什麼,或是驢,或是衣服,你若遇見,都要這樣行,不可佯為不見。
申 22:4 你若看見弟兄的牛或驢跌倒在路上,不可佯為不見,總要幫助他拉起來。
申 22:5 「婦女不可穿戴男子所穿戴的,男子也不可穿婦女的衣服,因為這樣行都是耶和華你神所憎惡的。
申 22:6 「你若路上遇見鳥窩,或在樹上或在地上,裡頭有雛或有蛋,母鳥伏在雛上或在蛋上,你不可連母帶雛一併取去。
申 22:7 總要放母,只可取雛;這樣你就可以享福,日子得以長久。
申 22:8 「你若建造房屋,要在房上的四圍安欄杆,免得有人從房上掉下來,流血的罪就歸於你家。
申 22:9 「不可把兩樣種子種在你的葡萄園裡,免得你撒種所結的和葡萄園的果子都要充公。
申 22:10 不可並用牛、驢耕地。
申 22:11 不可穿羊毛、細麻兩樣攙雜料做的衣服。
申 22:12 「你要在所披的外衣上四圍做繸子。」
申 22:13 禁止行淫
申 22:13 「人若娶妻,與他同房之後恨惡他,
申 22:14 信口說他,將醜名加在他身上,說:『我娶了這女子,與他同房,見他沒有貞潔的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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