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靈提醒我什麼功課? 我的禱告與對神的回應
今日: 3/13/2025
803 三年讀完整本聖經 03/13/2025 今日讀經: 顯示今日經文 結:16:1-63 [1] 耶和華的話又臨到我說: [2] 「人子啊,你要使耶路撒冷知道他那些可憎的事, [3] 說主耶和華對耶路撒冷如此說:你根本,你出世,是在迦南地;你父親是亞摩利人,你母親是赫人。 [4] 論到你出世的景況,在你初生的日子沒有為你斷臍帶,也沒有用水洗你,使你潔淨,絲毫沒有撒鹽在你身上,也沒有用布裹你。 [5] 誰的眼也不可憐你,為你做一件這樣的事憐恤你;但你初生的日子扔在田野,是因你被厭惡。 [6] 「我從你旁邊經過,見你滾在血中,就對你說: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你雖在血中,仍可存活。 [7] 我使你生長好像田間所長的,你就漸漸長大,以致極其俊美,兩乳成形,頭髮長成,你卻仍然赤身露體。 [8] 「我從你旁邊經過,看見你的時候正動愛情,便用衣襟搭在你身上,遮蓋你的赤體;又向你起誓,與你結盟,你就歸於我。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9] 那時我用水洗你,洗淨你身上的血,又用油抹你。 [10] 我也使你身穿繡花衣服,腳穿海狗皮鞋,並用細麻布給你束腰,用絲綢為衣披在你身上, [11] 又用妝飾打扮你,將鐲子戴在你手上,將金鍊戴在你項上。 [12] 我也將環子戴在你鼻子上,將耳環戴在你耳朵上,將華冠戴在你頭上。 [13] 這樣,你就有金銀的妝飾,穿的是細麻衣和絲綢,並繡花衣;吃的是細麵、蜂蜜,並油。你也極其美貌,發達到王后的尊榮。 [14] 你美貌的名聲傳在列邦中,你十分美貌,是因我加在你身上的威榮。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15] 「只是你仗著自己的美貌,又因你的名聲就行邪淫。你縱情淫亂,使過路的任意而行。 [16] 你用衣服為自己在高處結彩,在其上行邪淫。這樣的事將來必沒有,也必不再行了。 [17] 你又將我所給你那華美的金銀、寶器為自己製造人像,與他行邪淫; [18] 又用你的繡花衣服給他披上,並將我的膏油和香料擺在他跟前; [19] 又將我賜給你的食物,就是我賜給你吃的細麵、油,和蜂蜜,都擺在他跟前為馨香的供物。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20] 並且你將給我所生的兒女焚獻給他。 [21] 你行淫亂豈是小事,竟將我的兒女殺了,使他們經火歸與他嗎? [22] 你行這一切可憎和淫亂的事,並未追念你幼年赤身露體滾在血中的日子。」 [23] 「你行這一切惡事之後(主耶和華說:你有禍了!有禍了!) [24] 又為自己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 [25] 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高臺,使你的美貌變為可憎的,又與一切過路的多行淫亂。 [26] 你也和你鄰邦放縱情慾的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亂,惹我發怒。 [27] 因此我伸手攻擊你,減少你應用的糧食,又將你交給恨你的非利士眾女(眾女是城邑的意思;本章下同),使他們任意待你。他們見你的淫行,為你羞恥。 [28] 你因貪色無厭,又與亞述人行淫,與他們行淫之後,仍不滿意, [29] 並且多行淫亂,直到那貿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仍不滿意。 [30] 主耶和華說:你行這一切事,都是不知羞恥妓女所行的,可見你的心是何等懦弱! [31] 因你在一切市口上建造圓頂花樓,在各街上做了高臺,你卻藐視賞賜,不像妓女。 [32] 哎!你這行淫的妻啊,寧肯接外人,不接丈夫。 [33] 凡妓女是得人贈送,你反倒贈送你所愛的人,賄賂他們從四圍來與你行淫。 [34] 你行淫與別的婦女相反,因為不是人從你行淫;你既贈送人,人並不贈送你;所以你與別的婦女相反。」 [35] 「你這妓女啊,要聽耶和華的話。 [36] 主耶和華如此說:因你的污穢傾洩了,你與你所愛的行淫露出下體,又因你拜一切可憎的偶像,流兒女的血獻給他, [37] 我就要將你一切相歡相愛的和你一切所恨的都聚集來,從四圍攻擊你;又將你的下體露出,使他們看盡了。 [38] 我也要審判你,好像官長審判淫婦和流人血的婦女一樣。我因忿怒忌恨,使流血的罪歸到你身上。 [39] 我又要將你交在他們手中;他們必拆毀你的圓頂花樓,毀壞你的高臺,剝去你的衣服,奪取你的華美寶器,留下你赤身露體。 [40] 他們也必帶多人來攻擊你,用石頭打死你,用刀劍刺透你, [41] 用火焚燒你的房屋,在許多婦人眼前向你施行審判。我必使你不再行淫,也不再贈送與人。 [42] 這樣,我就止息向你發的忿怒,我的忌恨也要離開你,我要安靜不再惱怒。 [43] 因你不追念你幼年的日子,在這一切的事上向我發烈怒,所以我必照你所行的報應在你頭上,你就不再貪淫,行那一切可憎的事。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44] 「凡說俗語的必用俗語攻擊你,說:『母親怎樣,女兒也怎樣。』 [45] 你正是你母親的女兒,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正是你姊妹的姊妹,厭棄丈夫和兒女。你母親是赫人,你父親是亞摩利人。 [46] 你的姊姊是撒瑪利亞,他和他的眾女住在你左邊;你的妹妹是所多瑪,他和他的眾女住在你右邊。 [47] 你沒有效法他們的行為,也沒有照他們可憎的事去做,你以那為小事,你一切所行的倒比他們更壞。 [48] 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你妹妹所多瑪與他的眾女尚未行你和你眾女所行的事。 [49] 看哪,你妹妹所多瑪的罪孽是這樣:他和他的眾女都心驕氣傲,糧食飽足,大享安逸,並沒有扶助困苦和窮乏人的手。 [50] 他們狂傲,在我面前行可憎的事,我看見便將他們除掉。 [51] 撒瑪利亞沒有犯你一半的罪,你行可憎的事比他更多,使你的姊妹因你所行一切可憎的事,倒顯為義。 [52] 你既斷定你姊妹為義(為義:或作當受羞辱),就要擔當自己的羞辱;因你所犯的罪比他們更為可憎,他們就比你更顯為義;你既使你的姊妹顯為義,你就要抱愧擔當自己的羞辱。」 [53] 「我必叫他們被擄的歸回,就是叫所多瑪和他的眾女,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並你們中間被擄的,都要歸回, [54] 好使你擔當自己的羞辱,並因你一切所行的使他們得安慰,你就抱愧。 [55] 你的妹妹所多瑪和他的眾女必歸回原位;撒瑪利亞和他的眾女,你和你的眾女,也必歸回原位。 [56] 在你驕傲的日子,你的惡行沒有顯露以先,你的口就不提你的妹妹所多瑪。那受了凌辱的亞蘭眾女和亞蘭四圍非利士的眾女都恨惡你,藐視你。 [57] [58] 耶和華說:你貪淫和可憎的事,你已經擔當了。」 [59]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 [60] 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 [61] 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他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著前約。 [62] 我要堅定與你所立的約(你就知道我是耶和華), [63] 好使你在我赦免你一切所行的時候,心裡追念,自覺抱愧,又因你的羞辱就不再開口。這是主耶和華說的。」 |
中文和合本 [歌林多前書] 顯示 1 - 43 of 43 節經文
經節 | 經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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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前 7:1 |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
林前 7:2 |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
林前 7:3 |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
林前 7:4 |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
林前 7:5 |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
林前 7:6 |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
林前 7:7 |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
林前 7:8 | 論嫁娶的事 |
林前 7:8 |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
林前 7:9 |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
林前 7:10 |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
林前 7:11 |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
林前 7:12 |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
林前 7:13 |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
林前 7:14 |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作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
林前 7:15 |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
林前 7:16 |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
林前 7:17 |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
林前 7:18 |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
林前 7:19 |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
林前 7:20 | 當各守身分 |
林前 7:20 |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
林前 7:21 |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
林前 7:22 |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
林前 7:23 |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
林前 7:24 |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
林前 7:25 | 論守童身 |
林前 7:25 |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
林前 7:26 |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
林前 7:27 |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
林前 7:28 |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
林前 7:29 |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
林前 7:30 |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
林前 7:31 |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
林前 7:32 |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
林前 7:33 |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
林前 7:34 |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
林前 7:35 |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
林前 7:36 |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
林前 7:37 |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
林前 7:38 |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
林前 7:39 |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
林前 7:40 |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