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和合本 [尼希米記] 顯示 51 - 77 of 77 節經文
| 經節 | 經文 |
|---|---|
| 尼 7:49 | 哈難的子孫、吉德的子孫、迦哈的子孫、 |
| 尼 7:50 | 利亞雅的子孫、利汛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 |
| 尼 7:51 | 迦散的子孫、烏撒的子孫、巴西亞的子孫、 |
| 尼 7:52 | 比賽的子孫、米烏寧的子孫、尼普心的子孫、 |
| 尼 7:53 | 巴卜的子孫、哈古巴的子孫、哈忽的子孫、 |
| 尼 7:54 | 巴洗律的子孫、米希大的子孫、哈沙的子孫、 |
| 尼 7:55 | 巴柯的子孫、西西拉的子孫、答瑪的子孫、 |
| 尼 7:56 | 尼細亞的子孫、哈提法的子孫。 |
| 尼 7:57 | 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就是瑣太的子孫、瑣斐列的子孫、比路大的子孫、 |
| 尼 7:58 | 雅拉的子孫、達昆的子孫、吉德的子孫、 |
| 尼 7:59 | 示法提雅的子孫、哈替的子孫、玻黑列哈斯巴音的子孫、亞們的子孫。 |
| 尼 7:60 | 尼提寧和所羅門僕人的後裔共三百九十二名。 |
| 尼 7:61 | 從特米拉、特哈薩、基綠、亞頓、音麥上來的,不能指明他們的宗族譜系是以色列人不是; |
| 尼 7:62 | 他們是第萊雅的子孫、多比雅的子孫、尼哥大的子孫,共六百四十二名。 |
| 尼 7:63 | 祭司中,哈巴雅的子孫、哈哥斯的子孫、巴西萊的子孫;因為他們的先祖娶了基列人巴西萊的女兒為妻,所以起名叫巴西萊。 |
| 尼 7:64 | 這三家的人在族譜之中尋查自己的譜系,卻尋不著,因此算為不潔,不准供祭司的職任。 |
| 尼 7:65 | 省長對他們說:「不可吃至聖的物,直到有用烏陵和土明決疑的祭司興起來。」 |
| 尼 7:66 | 記歸故土者之總數 |
| 尼 7:66 | 會眾共有四萬二千三百六十名。 |
| 尼 7:67 | 此外,還有他們的僕婢七千三百三十七名,又有歌唱的男女二百四十五名。 |
| 尼 7:68 | 他們有馬七百三十六匹,騾子二百四十五匹, |
| 尼 7:69 | 駱駝四百三十五隻,驢六千七百二十匹。 |
| 尼 7:70 | 為聖殿獻財物 |
| 尼 7:70 | 有些族長為工程捐助。省長捐入庫中的金子一千達利克,碗五十個,祭司的禮服五百三十件。 |
| 尼 7:71 | 又有族長捐入工程庫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二百彌拿。 |
| 尼 7:72 | 其餘百姓所捐的金子二萬達利克,銀子二千彌拿,祭司的禮服六十七件。 |
| 尼 7:73 | 於是祭司、利未人、守門的、歌唱的、民中的一些人、尼提寧,並以色列眾人,各住在自己的城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