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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和合本
節 |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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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35:25 | 會眾要救這誤殺人的脫離報血仇人的手,也要使他歸入逃城。他要住在其中,直等到受聖膏的大祭司死了。 |
民 35:26 | 但誤殺人的,無論什麼時候,若出了逃城的境外, |
民 35:27 | 報血仇的在逃城境外遇見他,將他殺了,報血仇的就沒有流血之罪。 |
民 35:28 | 因為誤殺人的該住在逃城裡,等到大祭司死了。大祭司死了以後,誤殺人的才可以回到他所得為業之地。 |
民 35:29 | 故殺之例 |
民 35:29 | 這在你們一切的住處,要作你們世世代代的律例典章。 |
民 35:30 | 「無論誰故殺人,要憑幾個見證人的口把那故殺人的殺了,只是不可憑一個見證的口叫人死。 |
民 35:31 | 故殺人、犯死罪的,你們不可收贖價代替他的命;他必被治死。 |
民 35:32 | 那逃到逃城的人,你們不可為他收贖價,使他在大祭司未死以先再來住在本地。 |
民 35:33 | 這樣,你們就不污穢所住之地,因為血是污穢地的;若有在地上流人血的,非流那殺人者的血,那地就不得潔淨(原文作贖)。 |
民 35:34 | 你們不可玷污所住之地,就是我住在其中之地,因為我耶和華住在以色列人中間。」 |
民 36:1 | 承業之女適人之例 |
民 36:1 | 約瑟的後裔,瑪拿西的孫子,瑪吉的兒子基列,他子孫中的諸族長來到摩西和作首領的以色列人族長面前,說: |
民 36:2 | 「耶和華曾吩咐我主拈鬮分地給以色列人為業,我主也受了耶和華的吩咐將我們兄弟西羅非哈的產業分給他的眾女兒。 |
民 36:3 | 他們若嫁以色列別支派的人,就必將我們祖宗所遺留的產業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中。這樣,我們拈鬮所得的產業就要減少了。 |
民 36:4 | 到了以色列人的禧年,這女兒的產業就必加在他們丈夫支派的產業上。這樣,我們祖宗支派的產業就減少了。」 |
民 36:5 | 摩西照耶和華的話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支派的人說得有理。 |
民 36:6 | 論到西羅非哈的眾女兒,耶和華這樣吩咐說:他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要嫁同宗支派的人。 |
民 36:7 | 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人要各守各祖宗支派的產業。 |
民 36:8 | 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子必作同宗支派人的妻,好叫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祖宗的產業。 |
民 36:9 | 這樣,他們的產業就不從這支派歸到那支派,因為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守各的產業。」 |
民 36:10 | 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眾女兒就怎樣行。 |
民 36:11 | 西羅非哈的女兒瑪拉、得撒、曷拉、密迦、挪阿都嫁了他們伯叔的兒子。 |
民 36:12 | 他們嫁入約瑟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他們的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
民 36:13 | 這是耶和華在摩押平原約但河邊、耶利哥對面藉著摩西所吩咐以色列人的命令典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