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讀經日程
聖靈提醒我什麼功課? 我的禱告與對神的回應
今日: 2/15/2025
02/13/2025 | 顯示今日經文 林前:4:1-21 [1] 人應當以我們為基督的執事,為神奧秘事的管家。 [2] 所求於管家的,是要他有忠心。 [3] 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 [4] 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5] 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 [6] 弟兄們,我為你們的緣故,拿這些事轉比自己和亞波羅,叫你們效法我們不可過於聖經所記,免得你們自高自大,貴重這個,輕看那個。 [7] 使你與人不同的是誰呢?你有什麼不是領受的呢;若是領受的,為何自誇,彷彿不是領受的呢? [8] 你們已經飽足了!已經豐富了!不用我們,自己就作王了!我願意你們果真作王,叫我們也得與你們一同作王。 [9] 我想神把我們使徒明明列在末後,好像定死罪的囚犯;因為我們成了一臺戲,給世人和天使觀看。 [10] 我們為基督的緣故算是愚拙的,你們在基督裡倒是聰明的;我們軟弱,你們倒強壯;你們有榮耀,我們倒被藐視。 [11] 直到如今,我們還是又飢又渴,又赤身露體,又挨打,又沒有一定的住處, [12] 並且勞苦,親手作工。被人咒罵,我們就祝福;被人逼迫,我們就忍受; [13] 被人毀謗,我們就善勸。直到如今,人還把我們看作世界上的污穢,萬物中的渣滓。 [14] 我寫這話,不是叫你們羞愧,乃是警戒你們,好像我所親愛的兒女一樣。 [15] 你們學基督的,師傅雖有一萬,為父的卻是不多,因我在基督耶穌裡用福音生了你們。 [16] 所以,我求你們效法我。 [17] 因此我已打發提摩太到你們那裡去。他在主裡面,是我所親愛,有忠心的兒子。他必提醒你們,記念我在基督裡怎樣行事,在各處各教會中怎樣教導人。 [18] 有些人自高自大,以為我不到你們那裡去; [19] 然而,主若許我,我必快到你們那裡去,並且我所要知道的,不是那些自高自大之人的言語,乃是他們的權能。 [20] 因為神的國不在乎言語,乃在乎權能。 [21] 你們願意怎麼樣呢?是願意我帶著刑杖到你們那裡去呢?還是要我存慈愛溫柔的心呢? |
02/14/2025 | 顯示今日經文 林前:5:1-13 [1] 風聞在你們中間有淫亂的事。這樣的淫亂連外邦人中也沒有,就是有人收了他的繼母。 [2] 你們還是自高自大,並不哀痛,把行這事的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3] 我身子雖不在你們那裡,心卻在你們那裡,好像我親自與你們同在,已經判斷了行這事的人。 [4] 就是你們聚會的時候,我的心也同在。奉我們主耶穌的名,並用我們主耶穌的權能, [5] 要把這樣的人交給撒但,敗壞他的肉體,使他的靈魂在主耶穌的日子可以得救。 [6] 你們這自誇是不好的。豈不知一點麵酵能使全團發起來嗎? [7] 你們既是無酵的麵,應當把舊酵除淨,好使你們成為新團;因為我們逾越節的羔羊基督已經被殺獻祭了。 [8] 所以,我們守這節不可用舊酵,也不可用惡毒(或作:陰毒)、邪惡的酵,只用誠實真正的無酵餅。 [9] 我先前寫信給你們說,不可與淫亂的人相交。 [10] 此話不是指這世上一概行淫亂的,或貪婪的,勒索的,或拜偶像的;若是這樣,你們除非離開世界方可。 [11] 但如今我寫信給你們說,若有稱為弟兄是行淫亂的,或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罵的,或醉酒的,或勒索的,這樣的人不可與他相交,就是與他吃飯都不可。 [12] 因為審判教外的人與我何干?教內的人豈不是你們審判的嗎? [13] 至於外人有神審判他們。你們應當把那惡人從你們中間趕出去。 |
02/15/2025 | 顯示今日經文 林前:6:1-20 [1] 你們中間有彼此相爭的事,怎敢在不義的人面前求審,不在聖徒面前求審呢? [2] 豈不知聖徒要審判世界嗎?若世界為你們所審,難道你們不配審判這最小的事嗎? [3] 豈不知我們要審判天使嗎?何況今生的事呢? [4] 既是這樣,你們若有今生的事當審判,是派教會所輕看的人審判嗎? [5] 我說這話是要叫你們羞恥。難道你們中間沒有一個智慧人能審斷弟兄們的事嗎? [6] 你們竟是弟兄與弟兄告狀,而且告在不信主的人面前。 [7] 你們彼此告狀,這已經是你們的大錯了。為什麼不情願受欺呢?為什麼不情願吃虧呢? [8] 你們倒是欺壓人、虧負人,況且所欺壓所虧負的就是弟兄。 [9] 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 [10] 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 [11] 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 [12]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他的轄制。 [13]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 [14]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 [15]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 [16] 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他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 [17] 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 [18]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惟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 [19]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 [20] 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 |
02/16/2025 | 顯示今日經文 林前:7:1-40 [1] 論到你們信上所提的事,我說男不近女倒好。 [2] 但要免淫亂的事,男子當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當各有自己的丈夫。 [3] 丈夫當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4] 妻子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沒有權柄主張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5] 夫妻不可彼此虧負,除非兩相情願,暫時分房,為要專心禱告方可;以後仍要同房,免得撒但趁著你們情不自禁,引誘你們。 [6] 我說這話,原是准你們的,不是命你們的。 [7] 我願意眾人像我一樣;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一個是這樣,一個是那樣。 [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10]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 [11] 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 [12] 我對其餘的人說(不是主說):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妻子。 [13] 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願和他同住,他就不要離棄丈夫。 [14] 因為不信的丈夫就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就因著丈夫(原文作弟兄)成了聖潔;不然,你們的兒女就不潔淨,但如今他們是聖潔的了。 [15] 倘若那不信的人要離去,就由他離去吧!無論是弟兄,是姐妹,遇著這樣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們原是要我們和睦。 [16] 你這作妻子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這作丈夫的,怎麼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17] 只要照主所分給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會都是這樣。 [18] 有人已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廢割禮;有人未受割禮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禮。 [19] 受割禮算不得什麼,不受割禮也算不得什麼,只要守神的誡命就是了。 [20] 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守住這身分。 [21] 你是作奴隸蒙召的嗎?不要因此憂慮;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22] 因為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 [23] 你們是重價買來的,不要作人的奴僕。 [24] 弟兄們,你們各人蒙召的時候是什麼身分,仍要在神面前守住這身分。 [25] 論到童身的人,我沒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憐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見告訴你們。 [26] 因現今的艱難,據我看來,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28] 你若娶妻,並不是犯罪;處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 [29] 弟兄們,我對你們說,時候減少了。從此以後,那有妻子的,要像沒有妻子; [30] 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樂的,要像不快樂;置買的,要像無有所得; [31] 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為這世界的樣子將要過去了。 [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36] 若有人以為自己待他的女兒不合宜,女兒也過了年歲,事又當行,他就可隨意辦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親就是了。 [37] 倘若人心裡堅定,沒有不得已的事,並且由得自己作主,心裡又決定了留下女兒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38] 這樣看來,叫自己的女兒出嫁是好,不叫他出嫁更是好。 [39]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 [40] 然而按我的意見,若常守節更有福氣。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靈感動了。 |
02/17/2025 | 顯示今日經文 林前:8:1-13 [1] 論到祭偶像之物,我們曉得我們都有知識。但知識是叫人自高自大,惟有愛心能造就人。 [2] 若有人以為自己知道什麼,按他所當知道的,他仍是不知道。 [3] 若有人愛神,這人乃是神所知道的。 [4] 論到吃祭偶像之物,我們知道偶像在世上算不得什麼,也知道神只有一位,再沒有別的神。 [5] 雖有稱為神的,或在天,或在地,就如那許多的神,許多的主; [6] 然而我們只有一位神,就是父,萬物都本於他;我們也歸於他,並有一位主,就是耶穌基督,萬物都是藉著他有的;我們也是藉著他有的。 [7] 但人不都有這等知識。有人到如今因拜慣了偶像,就以為所吃的是祭偶像之物。他們的良心既然軟弱,也就污穢了。 [8] 其實食物不能叫神看中我們,因為我們不吃也無損,吃也無益。 [9] 只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10] 若有人見你這有知識的,在偶像的廟裡坐席,這人的良心,若是軟弱,豈不放膽去吃那祭偶像之物嗎? [11] 因此,基督為他死的那軟弱弟兄,也就因你的知識沉淪了。 [12] 你們這樣得罪弟兄們,傷了他們軟弱的良心,就是得罪基督。 [13] 所以,食物若叫我弟兄跌倒,我就永遠不吃肉,免得叫我弟兄跌倒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