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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和合本
利未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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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26:14 「你們若不聽從我,不遵行我的誡命,
利 26:15 厭棄我的律例,厭惡我的典章,不遵行我一切的誡命,背棄我的約,
利 26:16 我待你們就要這樣:我必命定驚惶,叫眼目乾癟、精神消耗的癆病熱病轄制你們。你們也要白白地撒種,因為仇敵要吃你們所種的。
利 26:17 我要向你們變臉,你們就要敗在仇敵面前。恨惡你們的,必轄管你們;無人追趕,你們卻要逃跑。
利 26:18 你們因這些事若還不聽從我,我就要為你們的罪加七倍懲罰你們。
利 26:19 我必斷絕你們因勢力而有的驕傲,又要使覆你們的天如鐵,載你們的地如銅。
利 26:20 你們要白白地勞力;因為你們的地不出土產,其上的樹木也不結果子。
利 26:21 「你們行事若與我反對,不肯聽從我,我就要按你們的罪加七倍降災與你們。
利 26:22 我也要打發野地的走獸到你們中間,搶吃你們的兒女,吞滅你們的牲畜,使你們的人數減少,道路荒涼。
利 26:23 「你們因這些事若仍不改正歸我,行事與我反對,
利 26:24 我就要行事與你們反對,因你們的罪擊打你們七次。
利 26:25 我又要使刀劍臨到你們,報復你們背約的仇;聚集你們在各城內,降瘟疫在你們中間,也必將你們交在仇敵的手中。
利 26:26 我要折斷你們的杖,就是斷絕你們的糧。那時,必有十個女人在一個爐子給你們烤餅,按分量秤給你們;你們要吃,也吃不飽。
利 26:27 「你們因這一切的事若不聽從我,卻行事與我反對,
利 26:28 我就要發烈怒,行事與你們反對,又因你們的罪懲罰你們七次。
利 26:29 並且你們要吃兒子的肉,也要吃女兒的肉。
利 26:30 我又要毀壞你們的邱壇,砍下你們的日像,把你們的屍首扔在你們偶像的身上;我的心也必厭惡你們。
利 26:31 我要使你們的城邑變為荒涼,使你們的眾聖所成為荒場;我也不聞你們馨香的香氣。
利 26:32 我要使地成為荒場,住在其上的仇敵就因此詫異。
利 26:33 我要把你們散在列邦中;我也要拔刀追趕你們。你們的地要成為荒場;你們的城邑要變為荒涼。
利 26:34 「你們在仇敵之地居住的時候,你們的地荒涼,要享受眾安息;正在那時候,地要歇息,享受安息。
利 26:35 地多時為荒場,就要多時歇息;地這樣歇息,是你們住在其上的安息年所不能得的。
利 26:36 至於你們剩下的人,我要使他們在仇敵之地心驚膽怯。葉子被風吹的響聲,要追趕他們;他們要逃避,像人逃避刀劍,無人追趕,卻要跌倒。
利 26:37 無人追趕,他們要彼此撞跌,像在刀劍之前。你們在仇敵面前也必站立不住。
利 26:38 你們要在列邦中滅亡;仇敵之地要吞吃你們。
利 26:39 你們剩下的人必因自己的罪孽和祖宗的罪孽在仇敵之地消滅。
利 26:40 承認罪孽始蒙垂念
利 26:40 「他們要承認自己的罪和他們祖宗的罪,就是干犯我的那罪,並且承認自己行事與我反對,
利 26:41 我所以行事與他們反對,把他們帶到仇敵之地。那時,他們未受割禮的心若謙卑了,他們也服了罪孽的刑罰,
利 26:42 我就要記念我與雅各所立的約,與以撒所立的約,與亞伯拉罕所立的約,並要記念這地。
利 26:43 他們離開這地,地在荒廢無人的時候就要享受安息。並且他們要服罪孽的刑罰;因為他們厭棄了我的典章,心中厭惡了我的律例。
利 26:44 雖是這樣,他們在仇敵之地,我卻不厭棄他們,也不厭惡他們,將他們盡行滅絕,也不背棄我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我是耶和華他們的神。
利 26:45 我卻要為他們的緣故記念我與他們先祖所立的約。他們的先祖是我在列邦人眼前、從埃及地領出來的,為要作他們的神。我是耶和華。」
利 26:46 這些律例、典章,和法度是耶和華與以色列人在西乃山藉著摩西立的。
利 27:1 許願之例
利 27:1 耶和華對摩西說:
利 27:2 「你曉諭以色列人說:人還特許的願,被許的人要按你所估的價值歸給耶和華。
利 27:3 你估定的,從二十歲到六十歲的男人,要按聖所的平,估定價銀五十舍客勒。
利 27:4 若是女人,你要估定三十舍客勒。
利 27:5 若是從五歲到二十歲,男子你要估定二十舍客勒,女子估定十舍客勒。
利 27:6 若是從一月到五歲,男子你要估定五舍客勒,女子估定三舍客勒。
利 27:7 若是從六十歲以上,男人你要估定十五舍客勒,女人估定十舍客勒。
利 27:8 他若貧窮,不能照你所估定的價,就要把他帶到祭司面前,祭司要按許願人的力量估定他的價。
利 27:9 「所許的若是牲畜,就是人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凡這一類獻給耶和華的,都要成為聖。
利 27:10 人不可改換,也不可更換,或是好的換壞的,或是壞的換好的。若以牲畜更換牲畜,所許的與所換的都要成為聖。
利 27:11 若牲畜不潔淨,是不可獻給耶和華為供物的,就要把牲畜安置在祭司面前。
利 27:12 祭司就要估定價值;牲畜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是。
利 27:13 他若一定要贖回,就要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
利 27:14 「人將房屋分別為聖,歸給耶和華,祭司就要估定價值。房屋是好是壞,祭司怎樣估定,就要以怎樣為定。
利 27:15 將房屋分別為聖的人,若要贖回房屋,就必在你所估定的價值以外加上五分之一,房屋仍舊歸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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