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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命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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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 11:7 惟有你們親眼看見耶和華所做的一切大事。」
申 11:8 遵守誡命必蒙福祉
申 11:8 「所以,你們要守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誡命,使你們膽壯,能以進去,得你們所要得的那地,
申 11:9 並使你們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和他們後裔的地上得以長久;那是流奶與蜜之地。
申 11:10 你要進去得為業的那地,本不像你出來的埃及地。你在那裡撒種,用腳澆灌,像澆灌菜園一樣。
申 11:11 你們要過去得為業的那地乃是有山有谷、雨水滋潤之地,
申 11:12 是耶和華你神所眷顧的;從歲首到年終,耶和華你神的眼目時常看顧那地。
申 11:13 「你們若留意聽從我今日所吩咐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盡心盡性事奉他,
申 11:14 他(原文作我)必按時降秋雨春雨在你們的地上,使你們可以收藏五穀、新酒,和油,
申 11:15 也必使你吃得飽足,並使田野為你的牲畜長草。
申 11:16 你們要謹慎,免得心中受迷惑,就偏離正路,去事奉敬拜別神。
申 11:17 耶和華的怒氣向你們發作,就使天閉塞不下雨,地也不出產,使你們在耶和華所賜給你們的美地上速速滅亡。
申 11:18 當恆憶耶和華之言
申 11:18 「你們要將我這話存在心內,留在意中,繫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申 11:19 也要教訓你們的兒女,無論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申 11:20 又要寫在房屋的門框上,並城門上,
申 11:21 使你們和你們子孫的日子在耶和華向你們列祖起誓、應許給他們的地上得以增多,如天覆地的日子那樣多。
申 11:22 你們若留意謹守遵行我所吩咐這一切的誡命,愛耶和華你們的神,行他的道,專靠他,
申 11:23 他必從你們面前趕出這一切國民,就是比你們更大更強的國民,你們也要得他們的地。
申 11:24 凡你們腳掌所踏之地都必歸你們;從曠野和利巴嫩,並伯拉大河,直到西海,都要作你們的境界。
申 11:25 必無一人能在你們面前站立得住;耶和華你們的神必照他所說的,使懼怕驚恐臨到你們所踏之地的居民。
申 11:26 論詛與祝
申 11:26 「看哪,我今日將祝福與咒詛的話都陳明在你們面前。
申 11:27 你們若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就是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就必蒙福。
申 11:28 你們若不聽從耶和華你們神的誡命,偏離我今日所吩咐你們的道,去事奉你們素來所不認識的別神,就必受禍。
申 11:29 及至耶和華你的神領你進入要去得為業的那地,你就要將祝福的話陳明在基利心山上,將咒詛的話陳明在以巴路山上。
申 11:30 這二山豈不是在約但河那邊,日落之處,在住亞拉巴的迦南人之地與吉甲相對,靠近摩利橡樹嗎?
申 11:31 你們要過約但河,進去得耶和華你們神所賜你們為業之地,在那地居住。
申 11:32 你們要謹守遵行我今日在你們面前所陳明的一切律例典章。」
申 12:1 獻祭當詣耶和華選擇之處
申 12:1 「你們存活於世的日子,在耶和華你們列祖的神所賜你們為業的地上,要謹守遵行的律例典章乃是這些:
申 12:2 你們要將所趕出的國民事奉神的各地方,無論是在高山,在小山,在各青翠樹下,都毀壞了;
申 12:3 也要拆毀他們的祭壇,打碎他們的柱像,用火焚燒他們的木偶,砍下他們雕刻的神像,並將其名從那地方除滅。
申 12:4 你們不可照他們那樣事奉耶和華你們的神。
申 12:5 但耶和華你們的神從你們各支派中選擇何處為立他名的居所,你們就當往那裡去求問,
申 12:6 將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還願祭、甘心祭,以及牛群羊群中頭生的,都奉到那裡。
申 12:7 在那裡,耶和華你們神的面前,你們和你們的家屬都可以吃,並且因你手所辦的一切事蒙耶和華你的神賜福,就都歡樂。
申 12:8 我們今日在這裡所行的是各人行自己眼中看為正的事,你們將來不可這樣行;
申 12:9 因為你們還沒有到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安息地,所給你的產業。
申 12:10 但你們過了約但河,得以住在耶和華你們神使你們承受為業之地,又使你們太平,不被四圍的一切仇敵擾亂,安然居住。
申 12:11 那時要將我所吩咐你們的燔祭、平安祭、十分取一之物,和手中的舉祭,並向耶和華許願獻的一切美祭,都奉到耶和華你們神所選擇要立為他名的居所。
申 12:12 你們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們城裡無分無業的利未人,都要在耶和華你們的神面前歡樂。
申 12:13 你要謹慎,不可在你所看中的各處獻燔祭。
申 12:14 惟獨耶和華從你那一支派中所選擇的地方,你就要在那裡獻燔祭,行我一切所吩咐你的。
申 12:15 「然而,在你各城裡都可以照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福分,隨心所欲宰牲吃肉;無論潔淨人不潔淨人都可以吃,就如吃羚羊與鹿一般。
申 12:16 只是不可吃血,要倒在地上,如同倒水一樣。
申 12:17 你的五穀、新酒,和油的十分之一,或是牛群羊群中頭生的,或是你許願獻的,甘心獻的,或是手中的舉祭,都不可在你城裡吃。
申 12:18 但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吃,在耶和華你神所要選擇的地方,你和兒女、僕婢,並住在你城裡的利未人,都可以吃;也要因你手所辦的,在耶和華你神面前歡樂。
申 12:19 你要謹慎,在你所住的地方永不可丟棄利未人。
申 12:20 「耶和華你的神照他所應許擴張你境界的時候,你心裡想要吃肉,說:『我要吃肉』,就可以隨心所欲地吃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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